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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03月25日 15:21   点击人次: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

符合湖南省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2550人,招生专业26个。


系部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建筑系(395)

建筑设计

105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105

7500

城乡规划

55

5060

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30

7500

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

40

7500

风景园林设计

60

7500

建筑工程系(574)

建筑工程技术

425

506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47

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5

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47

4600

管理工程系(585)

工程造价

330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90

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55

4600

现代物业管理

65

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45

4600

建筑设备工程系 486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205

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55

4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6

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55

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55

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60

4600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6)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60

4600

市政工程技术

9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63

4600

道路工程造价

48

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55

4600

 计

2456

——

 

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考生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社会人员

建筑工程技术

50

5060

退役军人

专业任选

20

——

体育特长生

专业任选

24

——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退役军人报考我院后,须按要求提交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5日—4月4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
http://zsw.hnucc.com/index/xwgg.htm
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5日—4月8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
招生考试
   考生分为六种类型,1类为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类为中职、技校和职高毕业生;3类为不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有学考成绩的往届高中毕业生;4类为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体育特长生,5类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6类为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
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2、3类考生的成绩均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4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体育特长测试(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5类考生只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6类考生在单招考试报名缴费后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提供参加赛事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免试入学相关手续。
其中1、2、3、4类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的考生需加试徒手钢笔画,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徒手钢笔画成绩(附加200分)三部分组成,在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的基础上按三部分总成绩从高往低录取;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但未被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单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到其它专业;4类考生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不达标,但学业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1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可按照1类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命题
(1)职业技能测试由职业素养、人文常识、心理测试三部分组成,题库题目1000道,电脑随机生成试题(40题)。
(2)2、3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满分300分)。
(3)体育特长测试由体育专业项目测试组成,命题及测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
(4)徒手钢笔画(内含文字书写、色彩)命题及测试由建筑系负责。
(5)试卷出题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按照高考等级要求,不得泄题泄密,教务处、安全保卫部、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考试
(1)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相加为文化素质分,不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为机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300分。
(3)2、3类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300分。
(4)徒手钢笔画采取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200分。
(5)体育特长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其它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单项不限),总分300分。测试方法详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
(6)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9-10日,3月26日所有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和2、3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的1、2、3类考生4月10日上午参加加试科目徒手钢笔画;4类考生于4月10日下午进行体育特长测试,时间以湘潭市疫情防控中心和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文化素质考试安排在高新校区第一教学楼,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各考场,体育特长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新体育场场馆,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录取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院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二志愿学院的考生。
   按考生实际分类及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名人数情况,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招生计划,按各类别计划数除以该各类别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可适当增加中职类招生计划,提高中职考生的录取率(第4类考生录取规模控制在2021年度招生总计划的6‰以内)。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依此类推。若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一类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二三类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依次排列,四类考生按体育特长测试分依次排列。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单招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单招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我院将通过官网(
http://zsw.hnucc.com/)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具体安排
1. 4月14日前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 4月15日—4月21日公示拟录取名单、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录退。
3. 4月23日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4. 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监督管理
    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好单招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的招生信息。
   我院单招考试期间,学院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含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纪检与督查处,由其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六、 附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3044
信息发布网址:
http://zsw.hnucc.com/
招生咨询电话:0731-58660668,0731-58662866
招生咨询QQ:3480703332
监督投诉电话:0731-58662805